测绘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层评议结果已于2023年12月4日经学院基层推荐评议组审议通过,职称推评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内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自12月4日-12月6日。
待学校下达定向推荐指标和竞争性推荐指标后,学院基层推荐评议组将在指标限额内按照“基层综合评议得分”,依次确定定向指标和竞争性指标推荐人选(若基层综合评议得分相同,则参考代表性成果得分)。
如有异议,请务必于12月6日12: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电话:3987666(院党委书记)3986785(院纪检委员)
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附件1:测绘学院2023年度 教授 基层综合评议+代表性成果得分排序表.pdf
2. 附件2:测绘学院2023年度 副教授 基层综合评议+代表性成果得分排序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