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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人:赵伟 供稿人:谢玉娟 发布时间:2024-03-26 点击数: 打印本文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占良 张红霞

成员:程  郭学鹏 李克昭(纪检委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复试与调剂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与调剂工作;

2)制定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组建复试小组,选派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

4)负责公开复试方案、过程等信息;

5)研究和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2. 复试工作督导小组

组长:袁占良

成员:李克昭(纪检委员) 景海涛  郝成元 丰习才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调剂与录取工作的督查。

3. 复试小组

按照专业和参加复试学生的人数成立复试小组,每组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或教授担任,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复试秘书。

三、复试基本要求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 严格执行标准。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序号

专业代码和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1

070500地理学

41

41

62

62

288

2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

37

37

56

56

273

3

085704测绘工程

37

37

56

56

273

2. 坚持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为 158 人(含推免生计划1人),其中地理学专业 14 人,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40 人(含推免生计划1人),全日制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 专业 104 人。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 120%确定复试名单;对生源不足 120%的,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待录取结果为准。

备注: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

四、复试工作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学院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经批准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 确定复试名单。根据本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具体复试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3.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

2)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4)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下同!)或学历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须加盖公章)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前应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享受2024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士兵计划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按照研招办转发给学院的提示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审核,复印件学院留存,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所有录取考生相关材料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再次审核。

4. 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5. 复试结果报送。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6.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7. 体检。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8. 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待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4年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第一志愿考生报到及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 报到及资格审查:3 28 日全天(8:00-17:00),地点:测绘学院一楼研究生复试报到处。

2. 复试时间定于329日全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复试日程安排。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统一安排,详情请关注我校和我院官网相关通知。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科目不再单独组织笔试,相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

复试要求:每个考生的复试总体时间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学生不允许录音录像。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3.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打分。包含以下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50分。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50分。内容包括其思想政治、学习(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 同等学力加试(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同等学力加试采用笔试闭卷的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申请专业课加试。如因无加试成绩通不过录取检查者,后果自负。

5.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拟录取与公示

1. 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

2. 拟录取时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科成绩排序确定。

3. 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

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卫生要求

1. 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准备充足的医用物品,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 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 为避免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传染,为来校复试考生,提供口罩、消毒液等医用物资。

4. 校医院、后勤处、保卫处在复试期间全程做好医疗保障及服务工作。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相关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监督与复议

1. 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复试细则,若有考生对复试各环节提出疑问或申诉,可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督导小组申诉,申诉电话:0391-3986785、申诉邮箱:kz@hpu.edu.cn

2.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3号)严肃处理。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我院以学院及学校的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

2024326


附件: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复试安排

具体内容

328

8:00-12:00

14:30-17:00

复试报到:测绘学院一楼研究生复试报到处

1.身份证;2.准考证;3.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思想政治考核表;5.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6.非应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7.《诚信承诺书》;8.其他证明材料。

328

17:00-19: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测绘学院227

地理学:测量学、遥感原理与应用

测绘科学与技术:遥感原理与应用、GNSS原理与应用

测绘工程:遥感原理与应用、GNSS原理与应用

329

8:00-12:00

14:30-18:30

线下复试:

测绘学院221227308311

315316房间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英语水平测试;

3.专业水平及综合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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